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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商标】你知道为什么注册商标的同时要申请版权登记吗?

发布日期:2016-11-23 浏览次数:1690

在申请注册商标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情况是申请人在向国家申请商标专用权的时候总会有资深商标顾问建议同时做版权登记。那么版权与商标权两者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要搞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申通商标小编为你讲解商标与版权以下问题:

商标权与版权的概念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取得的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独占的、排他的使用商标的权利。而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简而言之就是用在产品或者服务上的标记,即牌子。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

二者的保护对象

商标保护的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起来的标志,商标权的保护是基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

著作权保护的则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著作权的保护基于作品的独创性(或称原创性)。

二者的保护方式
     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某些特别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是以作品的完成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版权登记的八大好处

1) 通过版权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可以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当产生纠纷时,权利人常常遇到举证困难的问题。因此各国均鼓励作者对作品,尤其是计算机软件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以便在今后的行政救济和司法诉讼时作为权利的初步证明。

3)作者在进行版权贸易、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活动时,也需要这样的权利证明文件来方便与另一方签订转让、许可使用等合同。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和转让,有利于作品、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

4) 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5)其中著作权登记是软件产品登记的前提条件,登记计算机版权有利于是产品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6)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7) 可以在授权活动中更加畅通(经济利益)。

8) 有利于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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